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城子河区黑龙江省鸡西市下辖区,属市中心区。城子河区总面积有320平方公里,总人口为15万人(2007年),辖2个乡、18个行政村、5个街道办事处。有汉、满、蒙古、回、朝鲜、赫哲、鄂伦春、锡伯等10余个民族,少数民族以朝鲜族为主。域子河区自然资源开发潜力大,拥有煤炭、铁矿石等10多种矿产资源。建有净土寺、穆棱河公园等旅游景点。2013年,城子河区的生产总值达8.8亿元。城子河区位于市境东北部,东、北两面与鸡东县接壤,南以穆棱河与鸡冠区分界,西与滴道区毗连。全区总面积181.1平方公里。城子河区所属的鸡西市地处中纬度亚洲大陆东岸,黑龙江省东南部,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。四季气候变化明显,春季易干旱多大风,夏热短促雨水集中,秋季寒潮降温,常有冻害发生,冬季寒冷漫长且干燥。全市年平均气温在3.5℃-4.2℃之间,由南向北递减。全市≥10℃的积温在2450℃~2720℃。全市无霜期在140天左右,大部分地区初霜冻在9月下旬出现,终霜冻在五月上旬结束。全市年平均降水量多介于520-550毫米,夏季降水占全年降水量60%以上。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5%左右。